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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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科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4名。各教学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 对入选“智源学者计划”“脑科学科研开放合作计划”以及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的人选进行查重,不重复支持。 已经获得国家级和市级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不再推荐。 二、申报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忠于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聚焦十大高精尖产业,重点支持研究方向属于人工智能、医药健康、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高精尖产业重点领域或前沿交叉领域的青年人才。 3.重点支持技术创新、应用技术开发阶段,从事“卡脖子”技术攻关的青年人才。 4.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坚持非论文导向,重点评价其从事项目的实用性和转化前景。 5.被推荐人应是单位重点培养对象,具有国际视野,较好的外语口语水平和跨文化交流能力,对有访学经历、国际合作经验较为丰富的,予以优先支持。 6.人选申报的项目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实用性,研究成果须对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并有良好的应用前景,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 三、资助方式 通过项目资助的形式,为青年科技骨干牵头承担科研项目提供支持。 四、材料报送 申报人填写《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校内申报表》(附件),单位党委对申报人思想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情况出具意见,各单位对申报书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后,签署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各单位请于2021年7月13日前将《申报表》word版以及pdf扫描版(须有签字盖章)各1份发送至邮箱rscszk@ca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所有报送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经学校选拔后的推荐人选再按北京市科委要求填报系统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人事处 2021年7月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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