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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人才引进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9 访问次数:


中农大人字〔2018〕35 号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快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迈上新台阶,依据《中国农业大学加强与改进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中农大校字〔2018〕5 号)等文件规定,修订了我校马克思主义学科人才引进有关办法,经学校第2018-32 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农业大学

 2018 年 11 月 27 日

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人才引进办法(2018年修订)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快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迈上新台阶,根据《中共中国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农大党发〔2017〕8 号)和《中国农业大学加强与改进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中农大校字〔2018〕5 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引进人才分为“领军人才”“杰出人才”“优秀人才”“普通人才”四种类型。岗位职责如下:

(一)领军人才

主持学科建设,引领本学科进入全国一流学科行列;负责组建创新团队,领导团队开展前沿性课题研究;主持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聘期内发表高水平文章或取得其它同等成果或奖项。

(二)杰出人才

聘期内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主讲 1-2 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突出;作为学科建设带头人,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聘期内发表高水平文章或取得其它同等成果或奖项。

(三)优秀人才

聘期内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主讲 1-2 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优秀;能够作为科研团队带头人,主持省部级以上重要科研项目,聘期内发表高水平文章或取得其他同等成果或奖项。

(四)普通人才

聘期内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教学效果优良;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研究。

第三条 引进人才的申请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领军人才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中共党员,热爱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事业,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工作 15 年以上,爱岗敬业,师德高尚;

2.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背景,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生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

3.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或达到相应水平;

4.近五年科研成果丰硕,主持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具有广泛的学术影响力。

(二)杰出人才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中共党员,热爱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事业,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工作 10 年以上,爱岗敬业,师德高尚;

2.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背景,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

3.入选下列国家级教学项目之一:精品课程、视频公开课、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名师、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限排名前 3)或具有同等的其他突出教学业绩;

4.近五年科研成果丰硕,主持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

(三)优秀人才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中共党员,热爱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事业,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工作 5 年以上,爱岗敬业,师德高尚;

2.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背景,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3.具有良好的教学业绩和较突出的学术成果,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四)普通人才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中共党员,热爱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事业;

2.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 35周岁,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潜力。

第四条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应聘人员的初审,就应聘人员上报材料的全面性、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并通过组织应聘人员公开试讲、作学术报告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思想、品行等方面进行考察。

第五条 成立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人才引进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

(一)评审委员会组成

评审委员会主任由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分管组织、教学和人事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校内相关领域专家及部分校外专家 11-15 人构成。

(二)评审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负责对马克思主义学院初审通过的“领军人才”“杰出人才”“优秀人才”“普通人才”进行评议。

2.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意见,对“领军人才”、“杰出人才”“优秀人才”“普通人才”聘期工作相关学术标准进行审议。

3.对“优秀人才”及以上层次人才进行聘用中期和聘用期满考核。

(三)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获与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同意者,作为推荐人选,报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第六条 建立有利于提高吸引力的人才激励机制,“领军人才”“杰出人才”“优秀人才”“普通人才”实施教师聘任新机制,签订合同,强化考核,兑现待遇,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第七条优秀人才”聘期内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由学校单列指标,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科评议组按程序进行评议,报学校审批聘任。

第八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按照分工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原《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科人才引进办法》(中农大人字〔2017〕10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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