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申报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
||
|
||
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会员关于《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的相关要求和《中国农业大学“青年教师成长工程”实施办法》精神,现将我校申报202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有意向的教师提前做好准备。 一、申报要求 (一)年龄条件:申请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入校满两年的优秀青年教师、实验室骨干,取得突出成绩;申请访问学者的教师不超过45周岁(应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博士后的教师不超过40周岁(应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二)留学期限:“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是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6-24个月。 (三)外语水平、邀请函等要求:请见202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 (四)提交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青年教师选派工作,统筹教学及学科发展需要、师资力量和科研任务等,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制定合理的选派计划,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相关政策文件,严格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派出回国后,应在本单位进行学术交流汇报会,各单位应考核回国教师的学习成果。 9月15日前,申请人按下列材料要求提交纸质版至所在单位(学院)初审,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人事处rscszk@cau.edu.cn,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纸质复印件、电子pdf版) 2.职称证明(纸质复印件、电子pdf版)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纸质复印件、电子pdf版) 4.外语成绩合格证明材料(纸质复印件、电子pdf版) 5.外方正式邀请函、外方导师简历(纸质复印件、电子pdf版) 6.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提交纸质盖章原件、电子word版) 7.青年教师国外研修计划表(见附件,提交纸质原件、电子word版) 8.二级单位推荐意见表(见附件,提交纸质盖章原件、电子word版) 9.专家评审意见表(见附件,提交纸质原件、电子pdf版) 10.“青年教师成长工程”报名汇总表(见附件,提交纸质原件、电子excel版) 9月15日后,学校评审、公示。 9月22日-25日,学校评审通过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及学校受理;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在线打印受理通过后的《申请表》提交人事处。学校按要求推荐人选。 11月底,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至所在二级单位,过期后无法补交。 2.本批次录取人员派出有效期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批准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的人员,五年内将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联 系 人:孙伟 电 话:62736304 办公地址:东区主楼228 人事处 2021年9月3日 附件: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