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校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的补充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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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文件
中农大人字〔2022〕14号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学校合同聘用制用人制度,加强用人单位对合同聘用制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在学校现行合同聘用制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第2022-19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农业大学 2022年5月30日 关于加强学校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的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学校合同聘用制用人制度,加强用人单位对合同聘用制人员(以下简称“合同制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在学校现行合同聘用制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强化责任压实二级单位用人主体责任,强化用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合同制人员法律法规和学校、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加强对合同制人员的合同管理,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作内容、岗位任务及其他要求,以劳动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形式,规定用人单位的考勤、考核、奖惩及解除劳动合同等的具体条款。合同制人员要充分了解、遵守并执行学校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岗位职责,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二、日常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合同制人员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合同制人员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的教育引导,不断提升合同制人员业务能力和技能水平。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须严格本单位合同制人员的请销假和考勤等管理,其中校聘合同制A岗人员通过考勤系统报送考勤记录,其他合同制人员的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填写并存档备查。合同制人员变更校内用人单位,须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接续手续,其中校聘合同制A岗人员申请校内调动,需在调入单位有校聘合同制A岗空岗的前提下,经调出、调入单位同意后,按照调入单位所聘岗位的聘任程序,办理校内调动、岗位聘任及劳动合同变更等手续。 三、聘期管理合同制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其中校聘合同制A岗人员还需按照学校岗位聘任工作要求参加相应岗位聘任,签订并履行岗位任务书(岗位说明书)。按照学校聘期考核的工作要求参加所聘岗位的聘期考核,聘期考核合格方可原岗位聘任;聘期考核不合格,且确实不适合在原岗位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调整工作岗位。 四、年度考核合同制人员的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开展,以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考核内容,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对合同制人员年度工作业绩和岗位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给出考核结果并做好文档留存。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聘期考核、续签劳动合同、调整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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